负责任投资

作为投资(执行)者,我们有责任根据我们受益人的最佳长期利益行事。在这个受托人角色上,我们认为环境、社会和公司治理(ESG)问题可影响投资组合的业绩(程度因公司、行业、地区、资产类别和时间的变化而不同)。我们还认识到,采用这些原则可更好地使投资者与更大的社会目标保持一致。因此,在与我们受托人责任相符的情况下,我们承诺以下各点:


  1. 1
    我们将把ESG问题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过程。
    可能的行动:
    •  
      在投资政策说明中考虑ESG问题
    •  
      支持ESG相关工具、指标和分析的开发
    •  
      评估内部投资经理结合ESG问题的能力
    •  
      评估外部投资经理结合ESG问题的能力
    •  
      要求投资服务提供商(如财务分析师、顾问、经纪人、研究机构或评级机构)将ESG因素结合到不断发展的研究和分析中
    •  
      鼓励这方面的学术和其他研究
    •  
      促进投资专业人员的ESG培训
  2. 2
    我们将作为积极的资产所有人,并将把ESG问题结合到我们的资产持有政策和实践中。
    可能的行动:
    •  
      按上述原则制定和披露积极的资产持有政策
    •  
      行使表决权或监控表决政策的遵守情况(如外包的话)
    •  
      发展联系和影响能力(直接地或通过外包)
    •  
      参与政策、规定和标准设定(如促进和保护股东权利)的制定过程
    •  
      根据长期ESG考虑报送股东决议
    •  
      就ESG问题联系并影响(被投)企业
    •  
      参与合作联系行动
    •  
      要求投资经理就ESG相关联系情况作出承诺和报告
  3. 3
    我们将要求我们所投实体就ESG问题进行适当披露。
    可能的行动:
    •  
      要求就ESG问题进行标准化报告(采用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等工具)
    •  
      要求将ESG问题纳入年度财务报告
    •  
      要求(被投)企业提供关于相关规范、标准、行为守则或国际倡议(如《联合国全球契约》)采纳/遵守情况的信息
    •  
      支持股东促进ESG披露的举措和决议
  4. 4
    我们将在投资界促进上述原则的接纳和实施。
    可能的行动:
    •  
      将上述原则相关要求纳入方案征询文件(RFP)
    •  
      对标投资委托要求,相应监控程序、业绩指标和激励结构(例如,根据情况,确保投资管理流程反映长期情况)
    •  
      向投资服务提供商传达ESG预期
    •  
      对未满足ESG预期的服务提供商关系人进行回访
    •  
      支持开发衡量ESG结合达标情况的工具
    •  
      支持有利于上述原则实施的监管或政策进展
  5. 5
    我们将合作加强我们实施上述原则的有效性。
    可能的行动:
    •  
      支持/参加关系网络和信息平台以共享工具,汇聚资源,并利用投资者报告作为一个学习来源
    •  
      共同应对新出现的相关问题
    •  
      制定或支持适当的合作措施
  6. 6
    针对上述原则的实施,我们将分别报告我们的活动和进展。
    可能的行动:
    •  
      披露ESG问题怎样结合到投资实践中
    •  
      披露积极资产持有活动(投票、联系影响和/或政策对话)
    •  
      披露需要服务提供商就上述原则做什么
    •  
      与受益人沟通ESG问题和上述原则
    •  
      采用“遵守或解释”方式报告关于上述原则的进展和/或成就
    •  
      努力确定上述原则的影响
    •  
      利用报告方式在更大的股东范围提高意识

“负责任投资原则”是由一批国际机构投资者制订的,反映了环境、社会和公司治理问题对投资实践的日益重要性。其过程是由联合国秘书长召集的。

通过签署上述原则,我们作为投资(执行)者公开承诺,在符合我们受托人责任的情况下,采纳和执行“原则”。我们还承诺不断评估“原则”的有效性和改善其内容。我们认为这将提高我们实现对受益人承诺的能力,并更好地使我们的投资活动与更大的社会利益保持一致。

我们鼓励其他投资者也采纳该“原则”。